资料图:2020年11月8日,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不少展商请来网红主播在消费品展区“直播带货”。 中新社记者 汤彦俊 摄
与此同时,传统文化热逐年升温,相关综艺、文创、歌舞剧作、博物馆等屡成“爆款”,嘻哈、滑板、鬼畜、赛博朋克、Cosplay等数百种在中国流行的亚文化也成为“新青年”追逐时尚、标榜个性的“世外桃源”。《中国二次元内容行业白皮书》显示,2021年,中国泛二次元用户规模就已高达4.6亿人。无数青年人通过进入志同道合的圈层而获得情感寄托与身份归属。
“不同亚文化背后是青年人共享的价值观,年轻人通过互联网扩大自己的社交圈,他们在一起闲聊、娱乐,倾诉心中秘密,与陌生人建立起紧密联系。”对外经贸大学青年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专家委员廉思称,青年亚文化是对自我价值的追求,但同时也是对现实困扰和苦恼的暂时抛却,对压力与焦虑的释放。
当代中国青年的多元发展展示出自主自信,也在社会转型阵痛中直面挑战与考验。在中国特有的人口结构和激烈人才竞争环境下,青年人自然会感受到压力,出现迷茫和困惑,甚至丧失方向感。
颇受年轻人欢迎的中国视频平台哔哩哔哩近年每临五四青年节都会推出一则短片,从表达自我、拥抱世界的《后浪》,到满怀希冀、勇敢说不的《我不想做这样的人》。2022年的短片,则是要回答“如果人生遇到艰难时刻,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对此,诺奖得主莫言以“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勉励青年朋友“不被大风吹倒”。
虽然“佛系”“躺平”等网络热词不断涌现,但社会普遍认为,这更多是青年人在社交平台上缓释压力的自我调侃和情绪表达,奋斗依然是当代中国青年的主流人生观。
个体发展难免困惑焦虑,但当涉及国家前途命运时,这代年轻人总是信念坚定、朝气蓬勃。他们抵制“台独”,组织“爱国护港”行动,“杯葛”辱华明星及品牌等。中国留学生高梅(化名)在接受外媒采访时称,西方国家对中国事务指手画脚未免手伸得太长,“我觉得我们这一代年轻人就是应该更爱国”。
“全球化”熏陶下的中国青年却“越来越粉红”了?看似矛盾的现象正是这一代青年世界观的重要组成。中国崛起带来的自信与骄傲,同外界误解甚至抹黑引发的愤慨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复兴一代”在“平视”世界的同时,亦渴望被世界“平视”的强烈诉求。
“无论‘小粉红’还是亚文化,都是青年成长过程中必经的自我身份意识认同阶段。国际局势的震荡、国内多元观念的碰撞,现实世界的变化都在促使年轻人思考自己的人生定位。”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副院长鄢一龙称,“这是一个充满机遇、年轻人干大事的时代,要有信心,但同时也要谦逊,不能眼高手低,也不能遇到困难就逃避,要对目标‘死磕到底’才能成功。”
“不设限,就是我们身上的新特质。对于每一份心中所爱,都能够去试一下、拼一把,是这个时代给青年人的礼物。”中国奥运冠军苏翊鸣说。(完)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天天好彩地图 |